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事项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时间:2021/12/27 21:38:54|点击数:
12月26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志刚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邵志刚作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董兴国、杨洪二名同志辞去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报告的说明,关于黄亮同志辞去永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报告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周建同志任职的报告的说明、关于提请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听取了受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彭春蕊委托,刘娥作关于曹爱春同志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报告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先进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职报告的说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通报。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董兴国、杨洪同志辞去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报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爱春同志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亮同志辞去永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报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周健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免去:
项海虾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板红星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洪应莲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杨造东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德忠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茶辕轲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曹爱春永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鲁彬为永德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德忠为永德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李洁为永德县人民法院永康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李友花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平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拥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议式。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熊国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娥,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先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