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高源朝等八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 |时间:2018/1/13 16:53:19|点击数:
——2018年1月12日在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段学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世年县长委托,现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高源朝等八名同志任免职的报告》(永政发〔2018〕6号)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共永德县委关于罗炯明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17〕88号)、《中共永德县委关于高源朝等十九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永委〔2017〕94号)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如下任职事项:
高源朝 任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仕张 任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李非非 任永德县水务局局长
张金文 任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段庆安 任永德县审计局局长,免去永德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武有春 免去永德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戴学华 免去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鲁晓东 免去永德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高源朝等五名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又十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善于运用现代理念和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组织安排,大局意识强、思路清晰、作风务实、公道正派、工作热情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于进取和开拓创新,能较好的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鉴于以上实际,永德县人民政府认为高源朝同志能胜任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杨仕张同志能胜任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非非同志能胜任永德县水务局局长;张金文同志能胜任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段庆安同志能胜任永德县审计局局长。
以上说明,请连同报告一并审议。
附件:高源朝等五名同志基本情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