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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7/12/10 17:25:19|点击数:

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09︰00—12︰00

地点:县人大常委会议室(4012)

二、建议会议议题

(一)通过会议议程(草案);

(二)听取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至9月份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人事事项;

(七)补选1名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参会人员

(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邀请县委一名领导到会作指导;

(三)县人民政府一名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正副处级干部,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财政局、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邀请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亚练、崇岗、班卡、大山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五)邀请亚练乡鱼新塘村饶世忠、章太村字福荣,乌木龙乡石灰地村黄双龙、炭山村李贵德四名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六)邀请德党镇统计站站长蔡丽霞、永康镇财政所所长李华军旁听会议。

四、有关事项

(一)各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备获准请假条(原件)后方能生效。

(二)各有关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11:00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5211421)。

(三)会议涉及材料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印一式55份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16:00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06)。

(四)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本次会议任命(2人)、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的(8人)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人民法院办负责通知,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11︰00到人大407会议室候会。

(五)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排一名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此通知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