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金福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11/14 14:58:23|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金福等三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13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李德忠永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本杨永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张金福同志为永德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本杨同志为永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