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志慧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2/13 11:43:26|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志慧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4年2月8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春蕊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张志慧同志为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吕玲惠永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