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8/1/9 16:47:40|点击数:
永人办发[2018]2号
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晚上19︰00—22︰00
地点:县人大常委会议室(4012)
二、建议会议议题
(一)通过会议议程(草案);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六个主题工作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材料;
(七)审议人事事项。
三、参会人员
(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邀请县委一名领导到会作指导;
(三)县人民政府一名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正副处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负责起草报告的办公室人员列席会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四)邀请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小勐统镇、亚练、崇岗、班卡、大山、勐板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四、有关事项
(一)各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备获准请假条(原件)后方能生效。
(二)各有关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11:00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5211421)。
(三)会议涉及材料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县财政局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打印一式55份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16:00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06)。
(四)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本次会议任命(高源朝、杨仕张、李非非、张金文、段庆安5人)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晚上21︰00到人大407会议室候会。
(五)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排一名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此通知
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