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崔蓉蓉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4/6/23 14:02:22|点击数: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崔蓉蓉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2024年6月20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崔蓉蓉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洪应莲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文勇永德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何元民永德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崔蓉蓉同志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洪应莲同志为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