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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提出执法建议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周永华|时间:2018/5/11 18:00:37|点击数:

5月7至11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实地踏看、召开工作座谈会和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该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同时指出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执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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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环境保护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新《环保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标语等形式,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继续以“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及全县法制宣传和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和群众开展宣传活动。依托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宣传工作,采取“小手牵大手”、进校园和课堂,发放宣传画,创作小品、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积极宣传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深入贯彻实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工作中要  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把项目建设关、严把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关。

三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完善环保司法联动机制,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认真解决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采取综合手段,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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