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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乡:集中整治“高档白酒”问题,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

本文来源:大山乡 |作者:张菊|时间:2017/12/20 11:05:35|点击数:

为做好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成果,大山乡对2016年下半年以来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成立了大山乡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认真宣传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大山乡结合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群众大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组织宣传好严禁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等违纪违规现象,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自查自纠。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及县委具体实施办法,以及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重点对我乡党政领导班子、4办1所5中心、8个村“两委”班子利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自查工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层层落实,自查自纠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四是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排查整改。乡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抓好重点抽查,并建立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移交转办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处理,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五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把工作纪律关。大山乡把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纳入全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