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监督工作
本文来源:临沧日报 |作者:何元民 |时间:2021/3/9 10:30:37|点击数:
财政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财政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公共财政、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尊严的本质要求。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给人大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应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促进依法理财,从而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大局上下足功夫
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监督工作,必须自觉坚持党对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紧跟党委核心,严格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委保持一致,把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财政监督的目标追求,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站位全局,把人大财政监督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大胆作为,勇于作为,为推动全县财政经济发展出力献计、搞好服务,最终实现以监督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幸福感。
坚持依法治国,筑牢法治意识,在严肃财政支出预算上下足功夫
县级财政支出预算是县政府根据党中央、省、市、县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编制的,对各种支出作出统筹安排,并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执行的财政支出计划。一方面反映着县政府的政策和规划;另一方面又体现着县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人大对预算的监督,要把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以及决算的每个环节均置于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之中,具有唯一性、合法性和至上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批准,就是从法律上对政府施政方针的赞同和承认。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高度法律效力和强大的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变更,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必须认识到,预算的执行过程就是一种执法过程,严肃预算执行,严控无预算拨款,压缩财政预拨经费、暂付款等规模,规范政府支出行为。
坚持全口径审查监督,把握监督重点,在找准监督重心上下足功夫
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四本账”进行“全口径”审查监督,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人大财政监督。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工作实际,应重点做好以下审查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果。
一是重点做好收入预算审查监督。收入预算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人大要加强对县级预算收入编制的审查,确保收入质量。针对当前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占比过高等问题,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切实挤掉收入“水份”。强化对税务部门执行税收政策的监督,推动严格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应收尽收;不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防非税“空转”,虚增收入总量的行为,确保收入质量。二是重点做好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审查监督。重点审查支出预算的总量是否超出了县本级财政收入可承受的范围,是否符合县委制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审查支出预算的结构主要是审查财政支出是否体现了中央“六稳”“六保”的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等重点支出是否符合县委作出的决定;财政资金配置是否讲求了效率与公平。三是重点做好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审查监督。要保障县委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推动县政府建立健全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合理确定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范围。四是重点做好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要审查监督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贯彻落实县委决策方面的情况,要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情况,部门项目库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与支出政策衔接匹配情况;特别是部门重点项目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实用;要充分运用审计查出问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成果,关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五是重点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审查监督。县本级财政收入十分有限,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是县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来源,监督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的健康有效使用是人大财政监督的重要目标。要重点审查上级转移支付的到位情况,与上年度进行相关数据进行比较,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审查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情况,资金分配是否促进实现各乡镇各部门财政平衡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重点审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清理整合及使用绩效情况。六是重点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严格落实《预算法》的规定,规范县政府举债行为。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收入增长的实际出发,加强调研论证、分析测算,严格举债审批程序,依法作出决议,坚持适度举债,把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监督,了解掌握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债务变动情况。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强债务管理,改善债务结构,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制定合理的偿还计划。遏制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守住系统债务风险底线。七是重点把握基金收支和专项资金的监督。要把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人大的监督重点。人大常委会要深入有关单位,全面了解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审计,从具体项目入手,详细了解每个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经济效益审计报告;通过监督和绩效审计,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八是重点做好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要落实好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建立国有资产“完整账”和“明白账”,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督促政府及财政等部门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交易、买卖、转让、增值等进行重点监督,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贬值和流失。
坚持狠抓自身建设,推进“内行监督”,在提升监督效能上下足功夫
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审查批准预算不仅需要政治立场和觉悟,而且更需要精通财政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做好人大财政监督工作,就必须狠抓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建立经常性的各种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理论等各类知识的学习,通过强化学习,练好内功,使自身的监督能力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二是探索建立财经专家顾问团队。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应积极探索从社会中吸收一批具有非官方背景的财政、金融、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建立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专家顾问团队,以增强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听证、调查、质询、辩论等方式对财政预算进行审查,以提高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把财政数据同步到人大系统中来,实现财政部门与人大的实时互联互通,将政府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预算联网监督可以让人大预算监督模式从静态变为动态,监督手段从单一转变为立体,由形式上的程序监督升级为多层次、全方位的实质监督,拓展预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预算监督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探索建立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全口径预算支出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线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通知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和预算行为规范有序,使监督更加高效精准。
坚持打造阳光财政,细化预决算公开,在健全社会监督上下足功夫
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所有财政安排资金的部门均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和决算(除涉密部门外),应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项目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采购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要充分运用社会舆论的影响力,促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加快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能够参与预算、了解预算和监督预算。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开辟必要的渠道倾听和采纳广大群众对预算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财政预算草案公开、公示制度。财政预算向社会公开、公示,不仅能够拉近政府与百姓的距离,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也能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政府官员权力滥用,从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