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复查认定县人大机关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加新|时间:2018/3/29 19:40:01|点击数:
为有效推动《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巩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成效,不断促进立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3月28日,由云南省档案局副局长段俐娟带队的专家组,到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检查督导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专家组主要根据《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以询问、查看实体整理是否规范、查看台账数据是否详实、查看制度是否落实、查看清册是否齐全、查看管理是否安全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复查。
经省专家组复查评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达到了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标准,复查合格。在3月29日的反馈会上云南省档案局副局长段俐娟现场给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颁发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