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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8/3/15 8:17:39|点击数:

2018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围绕“绿色永德、湖滨城市、恒春古郡、大美胜地”的品牌定位,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服务和融入新常态下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为机遇,以开放融合和跨越式发展为路径,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加大“五网”建设和消除贫困为支点,以投资拉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党的建设和依法治县为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依法履职,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6次常委会会议,开展4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听取13项专项工作报告。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以下16个方面工作。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人大各项工作。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对标、逐条落实,积极研究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三)全力建设人大“两个机关”。主动适应决胜全面小康和开启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需要,坚持好、完善好和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将人大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主线,全力以赴投身脱贫攻坚

(四)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将脱贫攻坚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挂包责任。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把脱贫攻坚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通过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助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

三、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六)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督。围绕经济持续跨越发展,保持稳中求进、求快、求好,组织开展全县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县直有关经济部门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2018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七)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和司法监督。推进“七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县工作。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情况报告。就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进行的执法检查,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认真开展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永德联系点工作,并适时召开座谈会。

(八)加强民生问题监督。开展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研。开展县、乡“河长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开展全县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开展2018年永德“环保世纪行”活动。对人居环境“七改三清”纳入村规民约10个试点村组工作成果巩固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德县建机制定规约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实施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以服务发展为导向,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十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科学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按照县委要求,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五、以党管干部为原则,依法开展人事任免

(十三)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听取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职以来情况报告并进行履职测评。认真贯彻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依法选举和任命首届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以优化服务保障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十四)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对代表活动室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开展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认真开展代表宣传工作。认真组织驻永德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参加省内外培训、学习考察、视察、调研等活动。认真组织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十五)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及时交办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将重点督办范围从常委会领导延伸至部分代表,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意见评选表彰活动。

七、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从严加强自身建设

(十六)从严加强自身建设。从“有为有位”着手,强化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之以恒地加强理论武装,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作风建设的长效化。持续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高效化,更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办好“永德人大”门户网站,加强人大宣传队伍建设,完善人大宣传激励机制。主动争取上级人大的指导和支持,认真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工作。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提升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