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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国富同志辞职的决定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8/12/30 14:40:41|点击数:

(2018年12月28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因工作调动,本人申请,经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同意接受何国富同志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