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因工作调动,本人申请,经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同意接受杨绍斌、张秋云二名同志辞去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