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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彭春蕊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1/6/8 15:09:15|点击数:

 5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彭春蕊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县长。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任命彭春蕊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理县长名单

 (2021年5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彭春蕊为永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