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彭春蕊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1/6/8 15:09:15|点击数:
5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彭春蕊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县长。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任命彭春蕊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理县长名单
(2021年5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
决定彭春蕊为永德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